設備搬運中需要注意安全
設備起重、裝卸事故的主觀原因。
(1)駕駛員缺乏工作經驗,思維不靈活,在吊車安放后,對待吊物進行仔細檢查和評定其重量時,盲目起吊。
(2)司機違反交通法規,違反了汽車起重機起重作業時的各項技術參數的嚴格規定,結果是造成了副臂過長,吊臂幅度太大,引發事故。
(3)車輛管理部門缺乏管理,在開展起重作業時,不能安排人員現場指揮。
事故的客觀原因。
(1)汽車起重機沒有安裝力矩限制器,因此不能向司機提供準確的技術參數,以免發生此類事故。
(2)施工方沒有向駕駛員提供起重物品的詳細情況(例如尺寸、重量等),吊起時,這個連接臂也躺在封閉的車廂中,在將其吊離車廂之前,駕駛員不能仔細觀察它并估計重量。
防止起重機械安全事故。
(1)加強對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,使其熟練掌握相關技術。
(2)嚴格遵守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》及相關法規的規定,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,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、監查等。
(3)對于特殊現場的施工項目,需要由起重機械進行詳細的勘察論證,并制定詳細的施工計劃,同時還要安排專職人員現場指揮。
(4)為車輛增加力矩限速器,從根本上消除由于超負荷造成的不正常運行的安全隱患。
(5)選擇起重場地時,必須選擇平整、堅硬、平整的場地,如無軟土、塌陷和下水道井蓋。
(6)維修車輛,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,特別是要經常檢查主臂、支腿缸、支撐墊、變幅缸等部件是否出現裂紋、漏油等現象。
(7)吊裝前,駕駛員必須對每一件等吊裝物進行重量估算,禁止盲目起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