吊裝吊車起吊作業注意事項
1、起升或下降
(1)嚴格按載荷表的規定,禁止超載,禁止超過額定力矩。 在吊車作業中絕不能斷開全自超重防止裝置(acs系統),禁止從臂桿前方或側面拖曳載荷,禁止從駕駛室前方吊貨。
(2)操縱中不準猛力推拉操縱桿,開始起升前,檢查離合器桿必須處于斷開位置上。
(3)自由降落作業只能在下降吊鉤時或所吊載荷小于許用荷的30%時使用,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緊急制動。
(4)當起吊載荷要懸掛停留校長時間時,應該鎖住卷筒鼓輪。
但在下降貨物時禁止鎖住鼓輪。
(5)在起重作業時要注意鳴號警告。
(6)在起重作業范圍內除信號員外其他人不得進入。
(7)在起重作業時,要避免觸電事故,臂桿頂部與線路中心的安全距離為:①6.6kv為3m②66kv為5m③275kv為10m。
(8)若兩臺吊車共同起吊一貨物時,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,兩臺吊車性能、速度應相同,各自分擔的載荷值,應小于一臺吊車的額定總起量的80%;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起重總和的75%。
2、回轉
(1)回轉作業時,不要緊急停轉,以防吊物劇烈擺動發生危險。
(2)回轉中司機要注意機上是否有人或后邊有無障礙危險。
(3)不回轉時將回轉制動鎖住。
3、起重臂伸縮臂桿。
(1)不得帶載伸臂桿。
(2)伸縮臂桿時,應保持吊臂前滑輪組與吊鉤之間有一定距離。起重外臂外仲時,吊鉤應盡量低。
(3)主付臂桿全部伸出,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小角度,否則整機將傾覆。
4、輪胎式吊車需帶載行走時,道路必須平坦堅實,載荷必須符合原廠規定。重物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,并拴好拉繩,緩慢行駛,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。
吊裝起吊作業停止后注意事項
(1)完全縮回起重臂,并放在支架上,將吊鉤按規定固定好,制動回轉臺。
(2)應接規定順序收回支腿并固定好。
(3)將吊車開回停車場位置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