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方機械,挖掘、鏟運、推運或平整土壤和砂石等的機械。廣泛用于建筑施工、水利建設、道路構筑、機場修建、礦山開采 、碼頭建造、農田改良等工程中。最早的土方機械是以人力或畜力為動力的。
土方機械操作規(guī)程
—般安全要求
1.啟動發(fā)動機時應將離合器及變速桿放在空檔位置。開車時應發(fā)出信號,確認前方近處無人、履帶或輪胎上無它物時方可開車作業(yè)。停車時必須把履帶剎住。
2.行駛中人員不得上下機車或傳遞物件,可不得在機車與被牽引機械設備同跨越。陡坡上作業(yè)時禁止轉彎及橫向行駛。下大坡時不得空檔滑行,履帶式機車上下坡時不許換檔。
3.發(fā)動機運轉時,不得在機車下面進行任何作業(yè)。行駛中不得進行修理調整工作,
4.橫越外露管道、電纜、鋼絲繩等障礙物時,應鋪道木或木板保護。
5.施工中如發(fā)觀有地下管道、電纜及建、構筑物時,應立即停車,并報告有關單位、部門處理。禁止拖、推、鏟取埋在地下不明情況的物件。
6.在坡地工作時如發(fā)動機熄停,必須把車剎住,并將履帶塞好。工作中司機要離開機車時,應將鏟斗或叉子落地,發(fā)動機熄火。
7.鋼絲繩禁止打繩使用。絞盤上鋼絲繩如有扭結必須事先整理。磨損、腐蝕超過允許限度應及時更換。